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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第三期

政协安庆市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关于加强市区老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市委、市政府:

近日,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率市政协社法委一些委员,对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专题汇报和召开座谈会,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以及市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干实效、固本强基,为平安安庆和三个强市建设,打造了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市公安交管重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进入第一方阵。通过视察,委员们还就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一、科学合理调整城区功能布局。要以“新城区做加法、老城区做减法”、“积聚人气、分散人流”为原则,敢于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尽快整合老城区一些优质教育、医疗、商业等资源到新城区,有的要实行整体搬迁,而不是仅仅在新城区设立分部,尽快繁荣新城区,缓解老城区交通压力。新城区建设要做到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三同时”,形成集办公、居住、商业、文化、餐饮、娱乐各类专业市场于一体的功能区,提高集聚力,减少与老城区间的出行总量。

二、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对老城区建设做减法的同时,要进一步提质提优,抓紧对老城区一些道路,尤其是建设路、沿江路、龙山路、孝肃路、锡麟街等主要干道,进行改造和完善,修复破损路面,能拓宽的尽量拓宽,能改善的尽量改善,弥补先天的不足。全面完善中心城区所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施划,尤其在单行道和主干道上做到标志标线齐全准确、清晰醒目、符合国标。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间,对中心城区所有道路的信号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实地察看、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根据通行车辆流量实际情况,科学设置通行时间。

三、加快完善路网规划设计建设。一是尽快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规划交通设施建设,以合理组织道路系统、配置各项道路交通设施为手段,参与城市总体布局和各项用地安排,实现道路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应向社会开放,广泛听取市民意见,严格执行规划的评价监督制度和审查验收程序,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和落实。二是增加道路供给。加快建设城市立体交通,改变单一平面交叉通行方式,在湖心路、龙眠山路、集贤路等线路基础上建设进城高架路,并选择合适地点建设东西向高架路,连接南北高架路;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快速路建设,努力增设南北方向通道,将双岗路、纺织南路、双井街拓宽升级并与中兴大道连接为城区南北向次干道;城市新建十字交叉路口都要尽快建立立体通行路口。三是优化城区路网和通行结构。在现行城区道路改扩建工程中,加快拓宽改造步伐,提高道路规划标准,提高路网协调性、连通性,抓紧对支次路网进行改造和完善。当前急需拓宽改造畅通人民路、孝肃路周边区域路网的“微循环”,提高路网整体通行能力。

四、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定城区停车设施总体规划,强化规划严肃性,加强公共、配建停车场库监管,坚决杜绝占()用现象。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停车设施建设,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对城区停车服务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二是扩大配建停车供给规模。对新改建大中型建筑(特别是大型商业以及娱乐性设施)实行强制性配建标准,具备一定规模的商业、娱乐、餐饮、体育场馆等设施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停车泊位,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标准到位。要尽快规划建设好人民路步行街东、中、西边停车场,满足人民路综合改造工程改造后的需求,建议将吴越街菜市场搬迁,改建为停车场,解决吴越街占道停车、拥挤等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社会停车场建设。合理开发社会停车场资源,对于停车位较多且距离道路较近的机关、单位、银行、医院等沿街单位,制定相应办法鼓励休息日和夜晚对社会提供停车资源。没有停车场沿街商店、单位要通过自建、租赁等方式解决自身职工车辆停放问题,不得占用道路等公共资源停车。四是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充分挖掘现有人防工程潜力,发挥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功能,条件许可的进行改造成公共停车场。我市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建设了大量防空洞,韦家巷、德宽路马山人防工程等可进行调研论证,尽可能改造成地下停车场。开发商建设的作为停车场的防空地下室,除提供给业主使用外,多余车位具备条件的也应该统筹安排,向社会开放,有偿使用,让地下空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五、加强道路路面交通管理工作。一是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采取有效措施,适度抑制私人轿车和电动自行车过快增长,严禁电动自行车抢占快车道和超速行驶;在主城区重要路段、重要时段,要加大警力,提高“见警率”;城区其他区域摩托车通行要限时间、限路段、限标准;彻底根治班线客车随意停靠载客行为;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二是合理设置各类专业市场。将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使之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根据城区人口集聚、分布情况,新建、扩建、规范专业市场和菜市场。科学设置必要的餐饮市场和夜市、摊点区域和经营时间,既可方便市民生活,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是严格治理老城区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治理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城管、工商、交通、环保、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建议工商、卫生、防疫、税务等相关部门从严核发有关证照,对场地面积不具备经营餐饮业、汽车维修业、洗车业等行业的不予颁发有关证照,从源头上杜绝占道经营。市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严格执法力度,推行分片管理责任制,根据区域、网点布局,划分责任区,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管理的绩效与队伍、队员的奖惩、晋升直接挂钩,加大对违章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

六、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着力提升市民出行文明素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有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本单位、本辖区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文明出行教育,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出租车司机、中小学生、新市民群体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城管执法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质监等部门对违章建筑、占道经营户、违反交通秩序者以及销售不合格电瓶车户都要建立处罚数据库,经常对社会公布,并对屡犯者进行规定范围内最高限额处罚。二是努力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形式。针对不同的交通参与者,分类制作、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册(单、卡);悬挂一批符合本地文化氛围、具有人性化和震撼力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置若干个多媒体交通安全宣传设施,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短信平台、微信微博等渠道,加强交通管理信息发布和文明交通宣传引导;紧密依靠社会公益团体力量,扩充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等公益活动,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七、加快出台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庆实际,尽快出台《市区三轮车综合治理办法》、《安庆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安庆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使三轮车整治、电动车管理、人防工程合理利用做到“有规可依”,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执行力度,对落实不力的部门要予以追责。建议市公安交管部门,先在市区对符合规定的三轮车进行限时段、限路段通行管理,创造条件为下一步全面对三轮车进行限行管理打下基础;电瓶车一律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登记制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市质监部门要加大对电瓶车的源头管理力度,加大检查的频率,加大处罚的力度,对多次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电瓶车厂家、个体工商户,按最高处罚额度进行严罚;建议政府在土地出让文件中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明确规定,明确哪些地块必须按要求建设防空地下室,哪些地块必须缴纳易地建设费,做到防空地下室建在最需要建设的地方,避免重复建设,避免布局的不合理。

八、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一是合理增加编制。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公安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管辖的道路里程、人口,制定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警力编制计划,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逐步增加公安交管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的技术职称。二是落实经费保障。按照现行人员编制隶属供给关系,将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用经费适度增长。所需道路交通管理专项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坚持道路交通违法罚款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禁将罚款与保障经费挂钩。三是落实从优待警。积极落实公安交通民警污染防尘津贴,进一步规范民警加班、值班、执勤期间的超时补贴问题。建立健全民警伤病救治“绿色通道”、互助金、功模疗休制度,确保伤病民警得到及时救治,保障民警休假和休息时间,维护民警身心健康。保护交通民警、协警的合法权益,从严查处干扰民警正常执法和以暴力手段阻碍协警正常工作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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